中共华东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调研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 2020-02-20      浏览次数:





中共华东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调研工作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纪委全体工作人员调查研究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凝练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每年年初,针对各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拟定出年度调查研究课题。

2.在阶段性工作中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新经验、新做法,特别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具有较大影响的设想、举措,要及时提出课题,开展基层调研、总结,推动问题解决或经验推广。

3.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信访举报、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等有关方面的课题调研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

4.监督检查、线索处置、风险防控以及执纪审查等方面的课题调研由监督检查室主任负责落实。

5.调研课题确定后,各责任人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制定出调研计划,拟定调研提纲,采取多种形式,有步骤地开展专题调研或重点调研。

6.调研工作要统筹安排,讲求实效,减轻基层负担。

7.下基层调研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进行新闻报道。

8.调研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对带有规律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比较,并在两周内形成调研报告。

9.撰写调研报告要真实、准确,语句简练,要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有对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华东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130

 


版权所有 ©华东交通大学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    
邮编:330013  电话: 0791-87046566  传真:0791-87046565 邮箱: jwjc@ec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