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东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洁自律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2-20      浏览次数:





中共华东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廉洁自律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形象,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防止出现“灯下黑”,制定本制度。

1.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禁任何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

2.带头遵守“六大纪律”,做党纪的坚定拥护者和模范执行者。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参与营利性活动、为本人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接受宴请、馈赠、娱乐消费和其他好处;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插手和干预招生、考试、干部选拔任用、人事招聘、职称评定、招投标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纪检权力的运行。严禁违反信访和办案工作纪律;严禁向被举报人、被举报单位以及涉案单位、个人及亲友通风报信,泄露信访举报和纪律审查调查工作秘密;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故意拖延执行调查;严禁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和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案件处理等事项;严禁为被调查人请托、说情;严禁擅自联系问题线索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4.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改进作风。严禁向被监督、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索要或借用交通、通信工具及办公设备等物品;严禁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打着学校纪委旗号办私事;严禁违反有关规定饮酒;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华东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130


版权所有 ©华东交通大学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    
邮编:330013  电话: 0791-87046566  传真:0791-87046565 邮箱: jwjc@ec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