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知识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25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提升广大党员明规知纪、遵规守纪意识,持续推动校园党风廉政建设,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和学校纪委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教工党员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基础知识学习活动。

一、学习对象

全校教工党员

二、学习重点

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修订)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

三、学习形式

学习抓在日常,以自学为主坚持原文研学、重点辅学和测试考学相结合,重在实际成效。

四、学习环节

 (一)原文研学:在学原文、读原本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学习实际,学思践悟,真正学会、学细,学懂、弄通。

 (二)重点辅学:学校纪委在官方微信平台“廉洁华交”开设全面从严治党基础知识学习小课堂专栏,以单选、多选和判断题形式每期推送学习内容,开展线上辅导学习。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引导师生及时关注,检测学习效果、提升学习成效。

 (三)测试考学:

 1.全体党员中层干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纪检委员:

6月中旬,学校纪委统一组织集中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形式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满分100分,对得分低于80分的个人限期补考,补考仍未通过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试题从“廉洁华交”发布的学习题库中摘选。

2.其他教工党员: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工党员学习和考试,并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相关材料报校纪委综合办公室。(材料包括:考试现场图片、考试成绩单、本单位学习基本情况及分析(1000字以内),所有材料只需报送电子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活动,按照《通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单位党员的学习,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向上向好。

(二)深入学习、务求实效。广大党员要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增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

  (三)及时总结、大胆创新。各学院党委要深入总结学习活动推进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在广大学生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路径和方法,并将学习范围延伸覆盖到全体学生党员。

  联系人:胡伟,电话:87046932。

  邮  箱:OA工作邮箱。

 

     附件: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修订)

 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修订)

           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修订)

           4.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中共华东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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