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我校在综合楼8楼会议室召开深入推进违规收受“红包”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会上,校纪委副书记凌四宝传达了中共江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科以下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巩固全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成果,坚决刹住收送“红包”的不正之风,经省委同意,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在全省科以下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全覆盖。 凌四宝说,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要求严,希望各学院、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要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人员收“红包”问题,突出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职工,通过面对面约谈、点对点督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专项治理工作从2013年12月2日开始,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2014年2月11日以后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2013年12月2日至1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2月12日至2014年2月1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2月12日至20日为公示督查阶段;2014年2月21日至28日为总结上报阶段。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及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