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中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09      浏览次数:





 

华交纪〔2013〕84号

 

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科以下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教师及行政人员违反规定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巩固全校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简称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成果,切实规范全校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廉洁从教、廉洁从政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收送红包的不正之风,学校决定在全校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中开展红包 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对象和内容

(一)对象:全校各单位、部门中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的教师和科以下(不含科级,下同)行政工作人员。

(二)内容

1、全校教师和行政工作人员以高招录取、研究生招生考试、专升本招生考试、评先评优、党员发展、学生干部选拔、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评定、开展活动、特殊关照、节日生日等名义,违反规定接受家长和学生赠送的红包

2、子弟学校教师和行政工作人员以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择校分班、评先推荐、升学加分、课外辅导、课后托管、开展活动、特殊关照、节日生日等名义,违反规定接受家长和学生赠送的红包

3、全校教师(含子弟学校)和行政工作人员以推荐、代购教辅教材、学习用品、服务性项目等名义,违反规定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

4、全校教师(含子弟学校)和行政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的红包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3年12月2日开始,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2014年2月11日以后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

1、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2月2日至11日)。各单位(部门)要在12月11日前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12月12日至2014年2月11日)。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自纠,每一名学校(含子弟学校)教师和行政工作人员都要填写《红包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详见附1)。对个人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折价款,要在2014年2月11日前主动上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校纪委办公室,由校纪委统一上交上级财政专户,也可以个人在全省任一银行营业网点,将上述范围现金直接存入江西省廉政账户(户名:江西省财政厅国库处,开户行:建设银行孺子支行,账号为:36001050130050000548,受理银行提供的客户回单联,个人应妥善保管,作为退缴礼金的证据。

3、公示督查和总结上报阶段(2014年2月12日至21日)。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搞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认真填报《红包专项治理情况汇总统计表》(详见附2),有关总结报告和汇总统计表(加盖各单位、部门公章)连同《红包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一并于2月21日前报送校纪委办公室。学校在各单位(部门)统计汇总的基础上,将自查自纠情况在学校网上和办公楼前张贴公示三天。学校纪委将会同组织部门对各单位(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三、政策界限

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处理。

全校教师(含子弟学校)和行政工作人员在社会经济交往和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确属无法拒收的,要及时将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折价款上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校纪委办公室,也可以直接存入江西省廉政账户,并记录在案。

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仍然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有职务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没有职务的,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政策界限和时间节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活动落到实处。治理红包问题工作情况将纳入明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2、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对仍然存在的小金库账外账进行彻底清理和严肃查处,从源头上铲除收送红包问题的土壤和条件。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岗位的干部职工,通过面对面约谈、点对点督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各单位(部门)要坚决刹住干部教师借元旦、春节之机以教谋私、收送红包的歪风。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建章立制,从源头上进行防范,健全完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4、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干部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活动落到实处。学校纪委设立专项治理活动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电话:87046566  电子邮箱:jwjc@ecjtu.jx.cn

附件:

1.《红包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2.《红包专项治理情况汇总统计表》

 

 

 

 

     中共华东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9日

 

 

附件1

        “红包”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上交时间

上交金额

自查自纠情况说明: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自查自纠情况完全属实,如果有瞒报、假报,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名):

                            20         

备注:如本人未接受或赠送“红包”,则在有关栏中填写“无”

    

“红包”专项治理情况汇总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签批人(签名):

内容

项目

数量

基本

情况

应参加自查自纠人数

实际参加自查自纠人数

自查

自纠

结果

“零报告”人数

上缴人数

上缴金额(万元)

查处

情况

查处人数

查处金额(万元)

备 注

填表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填表时间: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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